穩評“七步工作法”是什么?
本站 2024/2/4 10:35:32
(一)制定評估方案。評估主體負責制定評估方案。評估方案包括評估程序和內容,風險調查的對象范圍、工作方法、時間安排,評估人員組成、職責分工、經費保障等事項。
(二)充分聽取意見。采取公開征求意見、問卷調查、實地走訪和召開座談會、聽證會、專家論證會等方式,廣泛聽取各方代表意見,充分掌握利益相關者真實訴求。加強宣傳、溝通、解釋,讓群眾聽取意見要兼具廣泛性和代表性,充分掌握利益相關者真實訴求。通過宣傳、溝通、解釋等讓群眾了解真實情況、表達真實意見,著力消除群眾疑慮。要重點走訪受決策影響較大、反應比較強烈的群體和個人。
(三)全面分析論證。分類梳理各方情況和意見,對決策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認真研究,深入開展風險調查,全面、全程查找社會穩定風險點。對所有風險點逐一進行分析,參考相同或者類似決策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情況,研判風險發生概率,以及可能引發矛盾糾紛的激烈程度和持續時間、涉及人員數量,可能產生的各種負面影響,相關風險的可控程度等。
(四)確定風險等級。在全面分析論證基礎上,按照決策實施后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的影響程度將決策事項劃分為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3個等級。大部分群眾有意見,反應特別強烈,可能引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或者重大輿情事件的,為高風險;部分群眾有意見,反應強烈,或者參與評估的部門、單位和專業機構對重大風險處理意見存在較大分歧,可能引發較大矛盾沖突的,為中風險;絕大多數群眾理解支持,少部分群眾有意見的,為低風險。
(五)編制評估報告。評估主體負責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評估報告包括決策事項和評估過程,各方意見采納情況,決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控性分析論證,決策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等級及評判依據,風險評估結論、應對建議和應急處置預案等內容。
(六)組織報告評審。評估報告編制完成后,評估主體應當按照編審分離原則,組織黨政部門代表、專業人員等進行集體評審。評審一般采用會議形式進行,參加評審的人員為單數且不少于5人,與該評審事項有直接利益關系的評審人員應當回避。評審人員應當出具本人簽名的書面意見。
(七)評估報告備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備案工作應當在重大決策事項提交集體討論前完成。評估報告由評估主體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報同級黨委政法委備案后按程序報送決策機關。決策事項應當評估而未評估或者評估報告未按規定備案的,決策事項不得提交決策機關領導班子會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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